日前,海南海事局向一名持有外国船长适任证书的中国籍船员签发了全国首张外国船长适任证书承认签证,标志着海南自由贸易港制度建设又一便利性举措落地实施。
根据国际公约及中国现行法规,船员持有与中国签署船员证书互认协议的国家所签发的管理级船员适任证书,包括船长、大副、轮机长、大管轮,在中国籍船舶上任职的,应当取得由海事管理机构签发的外国船员适任证书承认签证。为保证此次承认签证的顺利签发,海南海事局首次明确外国管理级船员适任证书承认签证签发前培训考核要求,确定培训机构所需资质、培训大纲内容、考核形式等内容。
海南海事局船员管理处处长卢光威说,将持续强化制度集成创新,为海南自贸港航运业发展提供更多高素质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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