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天,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召开10次免税品企业行政指导会议,对网上销售的免税品售后服务,信息披露,格式条款等进行指导,要求免税品企业严格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电子商务法》,《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全面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主体责任,共同改善消费条件,促进消费恢复和扩大。
为此,中国,海南,中日,中华侨,王府井,深圳,珠海,海旅,海控10家免税企业向社会发布《关于改善售后服务,提升消费者体验的公开承诺》,承诺自愿履行职责,包括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完善商品信息披露,做到商品分类科学,信息披露充分,价格公平透明,充分保证商品质量等承诺,接受政府和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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